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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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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

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基本职责

科研基本职责

岗位等级

岗位类型

正高二级

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24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少于64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至少指导青年教师1名。

3.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6分。

聘期内: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第一)。

教学科研并重型

1.教学工作量16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少于32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至少指导青年教师1名。

3.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21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文科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或聘期内教师(不分文理)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二);或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科研为主型

1.每学年讲授1门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64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科研创新或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开展以科研促教学工作。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理工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85分,文科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75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2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元;文科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8万元;

或聘期内教师(不分文理)主持国家级重点(大)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二);或每年完成科研到校经费不少于170 万元且聘期内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且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且获专利授权4个)。

正高三级

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少于96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至少指导青年教师1名。

3.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4分。

聘期内: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第一)。

教学科研并重型

1.教学工作量20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少于64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至少指导青年教师1名。

3.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8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文科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或聘期内教师(不分文理)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80万元。

科研为主型

1.每学年讲授1门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64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科研创新或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开展以科研促教学工作。

4.无教学事故发生。

年度内:理工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80分,文科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70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文科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4万元,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或教师(不分文理)每年完成科研到校经费不少于160 万元且聘期内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且获专利授权3个)。

正高四级

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少于128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至少指导青年教师1名。

3.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2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或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个人证书);或获省教学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第一)。

教学科研并重型

1.教学工作量24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少于96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至少指导青年教师1名。

3.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5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文科类教师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或聘期内教师(不分文理)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60万元。

科研为主型

1.每学年讲授1门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64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科研创新或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开展以科研促教学工作。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理工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75分,文科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65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8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文科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2万元,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或教师(不分文理)每年完成科研到校经费不少于150 万元且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或且获专利授权2个)。

副高五级

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低于160学时)(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有个人证书);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教学科研并重型

1.教学工作量达到24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低于128学时)(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2分。

聘期内: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

科研为主型

1.讲授至少1门课程,每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96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科研创新或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开展以科研促教学工作。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理工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45分,文科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40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3万元,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文科类教师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且所获校外科研经费不少于1万元,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或教师(不分文理)每年完成科研到校经费120 万元且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且获专利授权1个)。

副高六级

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低于160学时)(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8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励1项(有个人证书)。

教学科研并重型

1.教学工作量达到24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低于128学时)(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10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

科研为主型

1.聘期内讲授至少1门课程,每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96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科研创新或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开展以科研促教学工作。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理工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42分,文科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37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A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文科类教师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或教师(不分文理)每年完成科研到校经费110 万元且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且获专利授权1个)。

副高七级

教学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低于160学时)(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6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励1项(有个人证书)。

教学科研并重型

1.教学工作量达到240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得低于128学时)(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8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

科研为主型

1.教学工作量达到96学时/年,其中给本科生授课时数不少于32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科研创新或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开展以科研促教学工作。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理工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40分,文科类教师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35分。

聘期内:理工类教师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文科类教师在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

或教师(不分文理)每年完成科研到校经费100 万元且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且获专利授权1个)。

中级八级

1.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6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5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中级九级

1.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6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4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中级十级

1.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每学年承担不少于16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4.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年度内:至少完成科研工作量3分。

聘期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初级

十一级

1.参加工作第一年在教学工作量上不作要求,从第二年开始教学工作量240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聘期内担任1年班主任工作,未担任班主任的学年度每学年承担不少于3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跟随指导教师学习,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10学时。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6分,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初级

十二级

1.参加工作第一年在教学工作量上不作要求,从第二年开始教学工作量达到240学时/年(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

2.聘期内担任1年班主任工作,未担任班主任的学年度每学年承担不少于30学时的学校社会公益工作(含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3.跟随指导教师学习,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10学时。

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参与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实践。

5.无教学事故发生或教学通报批评发生。

聘期内:完成科研工作量4分,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