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联考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具体复试名单网站已经公布。
二、考生复试须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对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①《资格审查表》、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③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交由学院进行审核。
三、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加强对基本专业素质、基本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复试方式:
1. 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 笔试:《中学英语教材教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10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复试日程安排:
1月12日9:00-11:00 考生准时到四川师范大学成龙学院办公楼406报到,查看复试名单及复试具体安排。
1月12日 12:00-15:00 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笔试。
1月12日 15:10-18:30 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六、考生需交验收的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5.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复印件
*加分要求及原则为:
获奖证书及论文等加分要求
对教学成绩优秀,学术研究突出者,经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
获奖证书类: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区级加1分,校级加0.5分。
论文类:一般刊物有论文加2分;核心刊物有论文加5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
加分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累计不超过10分,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特岗教师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备查。
注意:考生所交证件务必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祝各位考生考出优异的成绩!
复试咨询及投诉电话:028-84480026 13540761139(奂老师)
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