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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方案
时间:2026-09-02 10:18:29   来源:外国语学院   查看:40

为保障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教育部、四川师范大学等有关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杨晓勇 曹曦颖

成员:佘振华 张  俊 黄一平 唐中立 段丽斌 崔  鉴  李斯琪  陈  帆 陈  文 李弋鸥 符  浩 蒋建政

二、实施总则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所要求的推荐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程序及加分奖励等相关规定实施学院的“推免”工作。

三、实施细则

(一)请申请“推免”的同学务必在9月3日中午12:00前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免生申请表》,并向辅导员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电子版),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总评成绩评定规则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学校明确如下评价办法:

1.综合成绩(百分制)= 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80%+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百分制)×20%。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百分制)中,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含笔试和口试)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该项满分按综合成绩(百分制)中的20分计算;课程成绩按照该课程首次考试成绩计算;课程既有有效成绩又有无效成绩(考试缺考等所致)的,其课程成绩以零分认定为推免成绩。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计算方式为准。同一专业学生因转专业等原因导致综合素质测评基本分不一致的,统一按《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基本分75分做归一处理。

2.对在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竞赛获奖(学科竞赛、体育类竞赛、艺术表演展示类获奖)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按学校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3.推免生总评成绩计算:

总评成绩=综合成绩+加分

4.按学校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以体现学生综合素质。

5.总评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免名单,并进行公示。总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顺序,予以排名推免。符合推免条件且成绩排名位次在拟推荐计划数之内的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由所在学院存档备查。

四、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学院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人数

英语

19人

俄语

1人

法语

1人

日语

1人

五、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学校《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1日               

来源:外国语学院
编辑: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