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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2年教育硕士(学科教学 英语)复试安排

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2年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招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对象

联考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具体复试名单网站已经公布。

二、考生复试须知

1、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①《资格审查表》、②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考生所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需真实有效,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应是2009年7月31日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所交证件务必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其学习资格。

三、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全面考核。突出重点,加强对基本专业素质、基本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复试方式

1.   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    笔试:《中学英语教材教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上的科目进行。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10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复试日程安排:

112 9:00-11:00        考生准时到四川师范大学成龙学院办公楼406报到,查看复试名单及复试具体安排。                          

112  12:00-15:00      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笔试。

112  15:10-18:30      考生在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复试咨询及投诉电话:028-84480026 13540761139(奂老师)

 

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