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和学术成果出版质量的提高,学校拟启动2016年(上半年)校内各单位主/承办国际、全国学术会议和我校教师(以四川师范大学为著作权单位)出版学术著作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会议须为2016年1-6月拟在我校主/承办的高层次学术会议。
2、著作须为拟于2016年1-12月出版的非教材类学术专著(论文集及编著不予资助)。重点支持在相应学科领域有开拓创新意义并拟在国家级A、B类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已享受学校经费配套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的成果不予资助)。
二、申请程序
申请单位及个人分别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2);涉外会议须附学校外事处签字、盖章的《四川师范大学涉外学术会议外事审查备案表》(附件3);著作申请须附出版社盖章的出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评审程序
1、学术专著的资助申请由本人直接向科研处提交。学术会议的资助申请须经所在学院初审后由科研秘书填报《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汇总简表》(附件4)纸质(学院盖章)和电子文档各1份,统一提交科研处,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上报两项。
2、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以上申请进行评审,并在全校公示后确定资助名单。
四、后续管理
1、经批准举办的学术会议须在指定期限内到科研处领取《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通知单》并按要求使用;会议前一周报科研处项目规划科备案;会议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完整资料(会议日程、参会名单、会议合影、论文集/发言汇总等)存档。所有资料完备后,经科研处规划科审核、处长签字后,方可按计财处要求报销费用。
2、接受资助的学术著作须在指定期限内到科研处领取《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通知单》并按要求使用;出版时须标明“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著作原件报送科研处存档。
五、材料报送
放假在即,相关材料一式2份请于2016年1月11日中午前报送学院4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8235_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doc (54.00k)
[下载] 附件2:8235_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汇总简表.xlsx (9.36k)
[下载] 附件3:8235_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doc (62.00k)
[下载] 附件4:8235_四川师范大学涉外学术会议外事审查备案表.doc (31.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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