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启动2016年下半年校内各单位主/承办学术会议和我校教师(以四川师范大学为著作权单位)出版学术著作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1、会议须为2016年下半年拟由我校主/承办的高层次学术会议。
2、著作须为拟于2016年下半年出版的非教材类学术专著(论文集不在资助之列)。凡已享受学校经费配套的高级别项目的成果不再列入资助计划。
二、申请程序
1、学术会议资助须通过所在学院申请,申请人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初审后由科研秘书填报《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汇总简表》统一提交科研处(纸质文档须学院盖章)。涉外会议须附学校外事处签章的《四川师范大学涉外学术会议外事审查备案表》。
2、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由个人直接申请,申请人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资助申请表》;同时须附全书清样及出版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评审程序
科研处将在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名单在全校公示。
四、后续管理
1、经批准举办的学术会议须在指定期限内到科研处领取《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通知单》并按要求使用;会议前一周报科研处项目规划科备案;会议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完整资料(会议日程、参会名单、会议合影、论文集/发言汇总等)存档。所有资料经科研处规划科审核完备并由处长签字后,方可按计财处要求报销费用。
2、接受资助的学术著作须在指定期限内到科研处领取《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通知单》并按财务处要求使用;出版时须标明“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著作原件报送科研处存档。
3、凡不能按时按规定使用资助经费,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的,将严肃追责。
五、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 一式3份请于2016年9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302室。
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28-84761211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附件1:9600_四川师范大学涉外学术会议外事审查备案表.doc (0.03M)
[下载] 附件2:9600_四川师范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doc (0.06M)
[下载] 附件3:9600_四川师范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doc (0.05M)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