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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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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为激励学院学科教学(英语)专业任课教师开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案例的积极性,加大案例开发力度,提升案例教学水平,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决定由四川省教育厅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中心外语中心牵头,开展2021年度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将建设教学案例5项,每个案例建设项目设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应为我 院2017-2021年学科教学(英语)硕士专业导师或课程任课教师。学院鼓励教师与校外导师联合开发教学案例。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二、案例要求

(一)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须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二)教学案例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教育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三)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 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四)鼓励院内教师与校外中学教师开展合作。 

三、遴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科研秘书石佳鹭老师处报名,提交拟申报案 例选题,并明确项目建设立项要求。

(二)外语中心评审。四川省教育厅四川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中心外语中心组织 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本轮建设的五个案例后,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立项公示。

(三)发文立项。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发文立项。 

四、经费支持

学院将对通过立项的案例项目给予2000元/项的建设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将在学院验 收合格后拨付使用。

五、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7:00,未尽事宜可向学院科研秘书石佳鹭老师咨询。

邮箱:sjlcatarina@163.com;

联系电话:(028)84480023。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学科教学(英语)教学案例立项申请表



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30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学科教学(英语)教学案例立项申请表.docx  (20.09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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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